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尽责:坚守受托责任,以诚相待,守护客户资产,不负信赖;
审慎:坚持数据与模型主导,摒弃主观投机。以多层风控、严谨回测、科学仓位管理,平衡收益与波动,追求组合平稳可控。
长期主义:立足长期市场规律,持续迭代策略,尊重时间复利,着眼长线布局,实现资产可持续增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