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刘虎城:基金经理,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硕士,七年量化投资经验,现任公司基金经理和投研负责人。
邵志英:基金经理,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硕士,五年量化投资经验,现任公司基金经理和策略研究员。